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来源: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上传时间:2023-09-21
一、学校介绍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上海学院、震旦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在圣约翰大学旧址成立华东政法学院。1958年,学校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次筹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被撤销;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第二次复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是上海市管理的高校。现任党委书记郭为禄教授,校长叶青教授。多年来,华政人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发扬"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精神,已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在2002年、2008年两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均为优秀。学校自1981年起创办研究生教育,1981年法制史和国际法获批成为学校首批硕士学位点,1996年学校开始专业学位教育,成为全国八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首批试点单位之一,1998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华东地区首个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点的单位,2006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2016年获得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研究生教育基本形成了以法学为核心,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共同发展,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共进的"一体两翼"格局。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对高层次法律人才需求,提升在职人员的法学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文件规定,依托学校法学学科优势和师资力量,华东政法大学公共法律服务学院将于2023年举办法治中国理论与实务(法学)高级研修班。
二、培养计划
学制:两年
时间安排:每月1~2次,每次周末2天,遇国定节假日课程暂停,顺延到下周上课。
三、专业方向
经济法学。
四、课程设置
时 间 | 课程名称 | |
第一学期 | 现代法治基本原理 | 中国法制发展史略 |
宪法与宪治问题研究 | 民法典专题 | |
第二学期 | 刑事法律问题研究 | 程序法治与诉讼法律制度研究 |
英语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 |
第三学期 | 政府法治与行政法律制度研究 | 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专题 |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 | 民法典:物权编 | |
民法典:合同编 | 讲座 | |
第四学期 | 经济法专题 | 商法专题 |
国际法与国际商事法律专题 | 公司法专题 | |
劳动权利与社会保障 | 讲座 |
五、上课地点
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具体上课地点开班前通知)。
六、教学形式
高级研修班课程采用课堂讲授、专题讲座、案例讨论等形式和特色教学方法,开展法治基本原理、法学理论知识以及法律实务素能方面的研习和训练。以课堂讲授为主,线上教学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疫情期间根据学校具体要求安排)。
七、报名须知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取得教育部承认的(学位网可查询到)本科学士学位三年以上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经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如没有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可报读拿结业证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证书。
3、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报名材料
1、学员登记表一份(照片贴好);
2、本人身份证、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学信网认证表等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3、二寸免冠照片4张。
八、学习及结业
本课程采取线上、线下两种相结合上课方式(疫情原因则根据防疫政策调整为线上授课),学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参与线下面授或线上直播。学员需在两年内完成全部课程(50学分,每学时45分钟)。课程设置包括专业课、实务课、讲座。通过培养计划中的全部课程考核后,可获得华东政法大学授予的结业证书。符合同等学力申硕条件者可另行咨询申请。
九、往期学员
律师占比18% %uFF1B公司法务17% %uFF1B财会人员12% %uFF1B公司高管22% %uFF1B企业家25% %uFF0C另有司法工作人员、保险行业从业者、医疗行业从业者占比6% %u3002
十、项目优势
优势一:权威证书国家认可;修满学时后,颁发华东政法大学结业证书;符合条件可申请硕士学位。
优势二:平衡兼顾,实现学习工作双赢;线上线下结合,科学合理; 聚焦实务难点与痛点,保障学到实务技能。
优势三:参与华政校友活动,拓宽人脉网络;学员"零"距离与全球法学权威名人、教授治谈与交流;丰富的人脉资源共享,来自各个行业和公检法系统精英。
十一、部分名师
【何勤华】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从事法律史学的教学和研究;
曾任华东政法大学校长;
兼任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副会长、中华司法研究会副会长;
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
获第二届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全国教学名师、全国留学回国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郝铁川】
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国家法制讲师团成员,中共上海市委党史宣讲团成员;
现任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院长;
曾任中国法律思想史学会会长、中国比较法学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学院副院长,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上海金山区区长,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宣传文化体育工作部部长,上海市文史研究馆党组书记、馆长。
【唐波】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
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教委卓越法学教育专家组秘书长等职;
主要研究领域为金融法学、商法学,长期开设金融法、票据法、期货与衍生品法等课程;
曾被评为上海市高校优秀青年教师、上海市金融法教学团队负责人,曾获上海市科技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称号、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上海市育才奖等奖项。
【马长山】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院长、主编。
兼任全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
先后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2014年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07),并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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