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农业管理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来源: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上传时间:2023-09-14
一、招生类型及计划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023年我校拟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0名(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为预测数字,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二、联合培养
我校与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所属研究所分布在海南、广东两省六市)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凡录取到我校的生物学(0710)、农业工程(0828)、作物学(0901)、植物保护(0904)、食品科学与工程(0972)、生物与医药(0860)、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095136)、农艺与种业(095131)、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095132)、食品加工与安全(095135)等学科专业的部分全日制研究生实行“两段式”培养,在校修满学分后,可赴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所属的“国家重要热带作物工程技术中心”、“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农业部综合性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进行科学研究。研究生除享受学校提供的上述政策外,还可享受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提供的助研补贴及各研究所设立的优秀论文奖励等优惠政策。报考联合培养的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时在备注中注明“联合培养”。
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为“联合培养”专项招生计划,占学院招生计划总数。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供进行核验。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和网上报名编号等进行核验。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当在试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成绩拟于2023年2月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公布,考生应妥善保存,以便查询成绩和参加复试。
六、复试
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并向达到要求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复试考察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情况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此外还包括报考资格审查、体格检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档审查等。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七、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录取通知书一般在录取当年6月下旬发放。
八、学制与学费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采取假期或周末授课等多种学习方式,灵活安排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学员学业成绩符合培养方案要求,取得规定的学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通过论文答辩,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可授予相应的专业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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