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来源: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上传时间:2024-04-20
各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
为做好研究生课程的考务组织、成绩评定、试卷资料存档保管等工作,现就做好本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工作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安排
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的研究生课程均须组织课程考核。各开课单位应当提前排查本学期已排课程的教学进展情况,掌握各门课程的期末考核安排,提醒任课教师及时做好本学期课程考核相关安排,确保及时、准确完成课程考核及课程成绩登录。课程考核方式应与该课程教学大纲所列的考核方式一致。
2.研究生公共课考试由开课学院具体安排,任课教师负责通知。课程为网上考试,考试安排另行通知;考试时间为2022年7月6日16:00-18:00,考场安排见附件。各培养单位专业课考试由各培养单位具体安排,各单位应至少提前一周公布考试安排并向研究生院报备(考核安排发送至pyk@lzu.edu.cn邮箱)。
3.课程考核如采用开卷考试、闭卷考试形式的,课程任课教师应提前完成试卷的命题与审定,由专人负责试卷印刷和保管工作。落实保密措施,严防泄题、漏题,严格做好试卷启用前的保密工作。课程考核如采用课程论文形式的,任课教师应提前做好课程教学和考核安排,合理安排课程论文提交时限。
二、考试组织
1.考试安排不得任意变动,课程考试时间不得少于120分钟。每个考场至少安排2名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学校和学院有关课程考试的规定,填写,处理并记录考场异常情况。
2.各单位要科学设置考场容量,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对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的身体不适等情况要主动关心,及时汇报。
3.研究生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申请缓考的,需在考试前办理缓考申请。研究生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缓考申请,申请须经导师、任课教师、开课学院批准后方可生效。除此以外,一般不准申请缓考。已批准缓考的研究生拟参加考试,须于开考前两周内到开课学院办理考试手续。
三、考试纪律
1.各院系应认真组织安排期末课程考核工作,加强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的宣讲教育,提醒任课教师课程考试前告知(校学〔2021〕27号)。研究生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规则,对违反考试纪律、不服从监考教师管理的违纪、作弊考生,将根据情节轻重参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研究生参加课程考试,必须携带学生证、校园一卡通(照片和姓名信息必须清晰)或身份证进入考场,并将证件放在桌面上,以便监考老师核对。
3.各培养单位要组织好巡考工作,严肃考风考纪。
四、评阅和成绩登录
成绩录入权限即日起至2022年9月10日开放。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核结束后两周内完成评阅和成绩评定工作,按开课单位的安排完成课程考核成绩的记载和登录,并向开课单位提交及试卷、论文、考场记录表等课程考核资料。
研究生院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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