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来源: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上传时间:2023-11-15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简称 mpa)是以公共管理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培养项目,其目标是为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为政府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科学分析方法与现代技术的专业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
南京师范大学作为一所百年老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科覆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门类,尤以人文社会科学见长。我校mpa项目挂靠公共管理学院,学院拥有结构合理、水平上乘的师资队伍,其中拥有高级职称教师的比例以及拥有博士学位教师的比例在同类高校相关专业中名列前茅。除此之外,我校还邀请省内外一批具有实践经验的党政领导担任mpa兼职教授和兼职导师。在课程设置方面,除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之外,我校还根据自身mpa培养目标,设立政府治理、教育政策、老龄化与社区管理、土地管理、应急管理等五个培养方向,学员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选修课程。在教学条件方面,我校硬件设施亦堪称优良,近年来,学校和相关学院在实验室建设、专业图书和期刊资料引购、实践基地建设、校园网建设和数字资源的引进方面都取得了长足发展。现将2023年我校mpa招考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研究方向
政府治理
教育政策
老龄化与社区管理
土地管理
应急管理
二、招生人数与招生类别
招生人数:不少于130人(复试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数并结合生源情况适当增加招生计划)
招生类别:非全日制定向就业
三、培养方式
课程教学安排在双休日,地点在随园或仙林校区(2023年入学前根据学校教学办公楼实际情况确定)。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2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也是有效报名数据,预报名成功后无需重新报名。
(二)网上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 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报考点的通知。
2. 网上确认程序
(1)考生按报考点指定的方式进行网上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六、考试
入学考试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考试科目:(1)管理类综合能力(199);(2)英语(二)(204)。
2.考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具体时间详见考生准考证)
3.考试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4.全国统考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行制定。我校将及时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名单。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3年4月前完成。
2. 复试内容
笔试:公共行政管理学(含思想政治理论);面试:公共管理专业知识和能力(含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3. 复试时间及地点
届时见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网站(http://spa.njnu.edu.cn/)上相关通知。
七、录取
我校将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学校不安排住宿。
八、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授予公共管理专业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九、学制与学费
学制三年,学费按2.5万元/每年计算,合计7.5万元。学费可按学年缴或一次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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